今天,看到了這則新聞,心裡面有些落寞。
因為,才在幾個禮拜前,我們特地跑到了南大堡礁的一個小島,就為了一睹這大傢伙在水底下游泳的風采,然後,和他們一起游泳。
他們是世界上最大型的魟魚,展開翅膀可以有五到七米長,曾經紀錄過最大的Manta是九米長,而全世界的亞熱帶海洋都可以見到他們的蹤跡,當然,他們也早就被世界自然保護聯盟(IUCN)列為保育類動物。
如果你和有在潛水的人談起「Manta
ray」一定都會有許多的共鳴。曾經見過他們的潛水員,早已經不曉得為了他們抹殺掉多少的底片,到處和人分享他們在水底下展翅翱翔的剪影和身影,然後,因為許多人分享著見過他們的感動,影響著其他尚未見過他們一面的潛水員們,而這些人有朝一日也會成為在水底下被這些大傢伙所感動的人。
好吧...這些無形的東西談起來或許有些抽象,如果要用金錢去衡量他們的價值,那我就來算算把他們捕上來其實是多麼傻的做法。
就來說說我們這次為了看Manta一眼,在澳洲開車開了五、六百公里,然後一人花了折合台幣約六千塊錢搭了一個多小時的船到南大堡礁的一個小島,接著各花了約台幣三千塊錢潛水潛了一支氣瓶,還好我們運氣還算不錯,一口氣就讓我們見到了三隻大Manta。
在台灣,我們選擇把他們捕上來賺一次台幣九千塊錢,在澳洲,這裡選擇不把他們捕上來,然後不斷地讓人們花九千塊錢去看他們游泳。
如果只用價錢去衡量他們,把他們留在海裡似乎可以賺到更多錢,對吧?
更別說他們在水底下展翅翱翔的身影是多麼珍貴的資產,其實他們可以影響、感動許多人,讓許多人為他們瘋狂、迷戀。因為如此,讓自己也讓身邊的人的生命更加美好、豐富、精彩。
這道理其實就和讀了一本好書、看了一部好電影、聽了一首好歌、欣賞了一幅好畫很像,一種打從心裡面湧升上來的感動,然後分享傳遞。
我多麼希望台灣的新聞可以有多一些Manta在水底下展翅翱翔的畫面、談論著Manta在水底下生活是多麼地有意思,而不總是在漁市場裡一具具被大卸八塊的屍體、訴說著一公斤賣了多少塊錢。
下一次,當我們再一次見到Manta,到底會是展翅翱翔的感動,還是九千塊錢的落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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